上班3天索賠16.5萬?背調(diào)助您輕松應對勞動(dòng)碰瓷
時(shí)間(jiān):2024-11-21
浏覽(lǎn): 3601
勞動碰瓷是個新興詞,指的是一些不誠實的求職者或員工利用勞動法規的漏洞,故意制造勞動争議或誇大事實,以此來向企業索取不合理的賠償或利益的行爲。這種行爲不僅損害瞭企業的合法權益,也破壞瞭正常的勞動關系,對社會誠信體系構成瞭挑戰。那麽,遇上勞動碰瓷,企業該如何應對呢?通過以下案例,我們一起來瞭解。

案例1:入職3天索賠16.5萬元
南京的張某2018年至2021年先後入職7家用人單位,其中6家爲飲品店等小微企業。張某在這些單位的工作時間最短3天最長24天,無一例外均發生勞動争議,並(bìng)提起瞭(le)訴訟,要求這些單位支付遠超過他工資報酬的工傷待遇、經濟賠償金等。
例如,上班3天索賠16.5萬元,上班7天索賠18.64萬元。據瞭(le)解,7家用人單位之間沒有任何關聯,但是張某都存在嚴重違反公司考勤制度,沒有履行勞動合同意願,誘導用人單位對其作出辭退處(chù)理等。
對此,南京江北新區人民法院判決張某濫用訴訟權利,構成惡意訴訟。一審判決後,張某不服,提起二審。南京中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例2:利用職務便利冒領工資
2017年至2020年被告人馬某某乙擔任祁連縣人民醫院、祁連縣藏醫院出納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制作職工工資、獎金報(bào)表及向銀行提供祁連縣人民醫院、祁連縣藏醫院職工工資、獎金報(bào)盤時,多次以篡改報(bào)盤賬戶信息、虛列扣款的方式将祁連縣人民醫院職工張某、祁連縣藏醫院職工看某某等人的獎金、烤火費等錢款共計105722.8元據爲己有,用於(yú)個人日常消費和償還個人銀行貸款。
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馬某某其行爲構成貪污罪。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積極退繳贓款,可從輕處罰,建議判處被告人馬某某乙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币十萬元。
案例3:利用管理漏洞多次申請仲裁
2017年至2020年期間,趙某先後入職多家公司,每次工作半年左右即與用人單位發生争議,其利用所在單位管理漏洞、用工不規範等情形多次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補(bǔ)償(cháng)金和競業限制補(bǔ)償(cháng)金等費用,相關訴求均獲得支持。
2021年2月1日,趙某再次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原用人單位某機械部件公司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bǔ)償(cháng)147333.33元。仲裁裁決某機械部件公司向趙某支付經濟補(bǔ)償(cháng)64429.14元。某機械部件公司不服仲裁裁決,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爲,趙某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其目的並非通過勞動獲得報酬,而是意欲通過引發訴訟獲取額外利益,其行爲違背誠信原則,不應爲法律所支持與鼓勵。故法院判決某機械部件公司無需支付趙某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勞動碰瓷”常見手段總結如下:
①勞動合同造假:故意不簽訂(dìng)勞動合同或僞造簽名,之後要求支付雙倍工資賠償(cháng)。
②社保繳納陷阱:故意不要求企業繳納社保,事後利用投訴作爲威脅手段,索取補(bǔ)償(cháng)。
③工資冒領欺詐:通過(guò)他人代領工資,然後聲稱(chēng)未收到工資,要求公司再次支付。
④工傷欺詐:事先受傷後求職,入職後僞裝成因工作原因受傷,以騙取工傷賠償。
近年來,勞動(dòng)争議領域虛假訴訟、勞動(dòng)碰瓷現象時有發生,給企業正常用工秩序造成惡劣影響。那麽,對(duì)企業來說,應該如何防範勞動(dòng)碰瓷呢?
1、規範管理制度:企業應定期審查和更新内部管理制度,確(què)保所有操作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規,包括勞動合同的簽訂(dìng)、續簽、解除流程,以及社會保險的繳納等。通過建立和維護一個規範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企業可以減少因管理漏洞而引發的勞動争議。
2、規範招聘程序:在招聘過程中,企業應實施全面的背景調查,比如候選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曆、過往的勞動争議記錄等。這不僅能幫助企業篩選出潛在的勞動碰瓷者,還能提高招聘質量,確保招聘到的員工符合崗位要求和企業文化。
歡創背調是歡創集團旗下歡六科技推出的企業用工風險防範服務,是将傳統的背調 技術及經驗與科學測評相結合,爲客戶提供員工基礎風險排查服務,服務内容包括:身份信息核實、工作履曆信息核驗、金融征信信息核驗、學曆信息等内容,並且結合心理及能力測評系統,專業、高效地爲客戶提供互聯網時代的線上雲端及線下培訓爲一體的綜合性用工風險防範服務,是企業用工風險防範專家。
提示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