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畫(huà)大餅(bǐng)”,求職季小心“高薪陷阱”
時(shí)間(jiān):2023-08-08
浏覽(lǎn): 3622
虛假承諾“畫大餅(bǐng)”,在合同中玩“文字遊戲”,成立“皮包公司”挂羊頭賣狗肉……“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正值求職季,一些不法分子設置種種套路,引誘求職者上當(dāng)受騙。

求職者在“職引未來”2023年全國大中城市巡回招聘(銀川站)活動(dòng)現場(chǎng)查看崗位信息(4月21日攝)。新華社記者 馮開華 攝
屢(lǚ)屢(lǚ)以“高薪”爲誘餌(ěr)實施詐騙
記者登錄黑貓投訴平台檢索發現,與“招聘”相關的投訴結果近1.5萬條,其中不少涉及招聘公司虛假宣傳(chuán)、就業培訓機構坑害求職者。智聯招聘的一項調查顯示,33.6%的受訪者稱(chēng)親身經曆過招聘詐騙,29.7%的受訪者表示親戚朋友遭遇過招聘詐騙。
“招聘專線司機,月薪一萬元起。”今年2月,來自廣西南丹縣的楊元(化名)在某招聘網站看到一家物流公司招聘貨車(chē)專線司機,月收入讓人頗爲心動。公司工作人員告訴他,想跑該專線需要用司機自己的貨車(chē),若沒有貨車(chē),則需要在公司貸(dài)款購買。
在公司工作人員不斷“遊說”,承諾貨源充足、保證高薪之下,楊元向金融公司貸款7.96萬元,以12萬元購買瞭(le)一輛二手貨車(chē)。
之後,楊元沒有接到任何生意,這才得知,根本沒有所謂的專線,公司也未向他提供其他貨源。楊元才意識到被騙——不但沒找到工作,還背上一筆(bǐ)貸款。目前,楊元已向當地公安部門報(bào)案,警方已經開始介入調查。
此外,培訓貸也是招聘騙局中的慣用手段。來自四川省成都市的周平(化名)向記者反映,他在某招聘網站上看到一條短視頻運營工作的招聘信息,對學曆和工作經驗等無要求,工資保底4000元。小周應聘被告知,工作前需要進行三個月的培訓,費用爲19800元。公司稱(chēng),培訓結束後負責安排工作,培訓費可辦(bàn)分期貸款,屆時用部分工資還貸。
試聽兩天課程後,小周簽下瞭(le)貸款合同。但培訓課程結束後,公司工作人員隻是在班級群裏發送招聘信息,具體崗位仍需自己去應聘。最終,小周不僅工作沒著(zhe)落,而且欠瞭(le)債。
近期,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招聘詐騙案件,犯罪團夥利用被害人對證書性質的認知偏差,以高薪職位爲誘餌,以必須持證上崗爲由,騙取“學習證明”費用。從(cóng)2022年4月至案發,該犯罪團夥騙取涉及新疆、西藏、内蒙古、河南、甘肅、重慶、雲南、廣東(dōng)等地多名受害人共計18萬餘元。
揭秘招聘詐騙套路
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詐騙者用各種手段引誘求職者“上鈎”。
虛假承諾“畫大餅(bǐng)”。不法分子以低門檻和高薪爲誘餌(ěr),等求職者上門後再許以各種虛假承諾,将求職者一步步引入圈套中。
“我們是正規公司,工作時間自由,賺錢由你安排。”“您可以完成超級任務單(dān),獎勵很高。”“賺瞭(le)錢都是您的,輸瞭(le)錢由公司賠付給您。”……四川省公安廳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運營的“熊貓反詐”微信公衆号公布一起案件,四川雅安市的王女士春節後找工作時被騙子抛出的各種賺錢“美好前景”套牢,在對方步步誘導下,被騙走21萬元。
辦案人員介紹,騙子僞裝成企業招聘人員,給求職心切的王女士“畫大餅”,邀請她做簡單任務並(bìng)立即給予小額回報,取得信任後加大任務金額,編造各種理由讓她充值下注、連續刷單,直至銀行卡餘額不足,想提現卻失敗瞭(le)。
有的玩“文字遊戲”,設苛刻條件。招聘公司雖然許下種種承諾,但在合同中設置苛刻條件,緻使求職者在後期發現公司未兌(duì)現承諾時,也難以從(cóng)合同中找到維權依據。
有的成立“皮包公司”挂羊頭賣狗肉。據記者瞭(le)解,在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近期宣判的招聘詐騙案中,被告人劉某、雷某在某商業廣場内成立空殼公司,假借用工單位名義,在招聘網站發布虛假招聘信息。其餘被告人冒充公司業務員聯系應聘者,通過虛構出的崗位誘導被害人參加培訓,並(bìng)進行虛假面試,最後以停止招工或面試未通過爲由淘汰求職者,從而騙取大量培訓報名費等。
廣西東(dōng)方意遠律師事務所律師丘新穎向記者表示,有的受害人發現被騙,但無法知悉詐騙方的具體身份信息,沒辦(bàn)法通過訴訟在法院立案,常常陷入維權無路、求助無門的局面。
多方發力打擊招聘詐騙
針對招聘詐騙頻發,有關部門不斷加大打擊力度。近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網信辦(bàn)、公安部三部門發布求職招聘十個典型陷阱防範提示,幫(bāng)助求職者有效識别騙局,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受訪人士認爲,應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健全求職市場(chǎng)準入和退出機制,維護求職者合法權益,保障求職市場(chǎng)健康發(fā)展。
北京頤合中鴻(南甯)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秋紅受訪時說,相關部門應進一步規範網絡招聘活動,指導和督促網絡招聘平台建立完善信息發布審查制度。各平台要加強對招聘單(dān)位的資質認證和信息發布人員的實名認證,規範信息發布流程,建立招聘企業紅黑榜制度,確(què)保發布的信息真實、合法、有效。
業内人士建議,加強行政許可與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之間的溝通銜接,健全相關部門信息交換機制,指導(dǎo)和督促網絡招聘平台完善投訴處(chù)理機制,對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嚴肅處(chù)理,形成監管合力。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zhǎng)熊丙奇等專家建議,要加強對求職者的求職培訓及反詐宣傳。高校要普及求職、貸款、理财等方面的知識,幫(bāng)助大學生提高反詐騙意識,做好職業生涯規劃。
來源:新華社
提示

確定